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干部守则

2021-03-10

为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提高学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特制定本守则。

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线,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头维护公共秩序,敢于同一切不良现象作斗争,自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模范。

三、努力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谦虚谨慎,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于律己,乐于助人。

四、牢固树立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思想,热心为同学办实事,虚心听取同学意见,工作作风深入扎实,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计名利,富有奉献精神。

五、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坚持原则,是非分明,顾全大局,公正无私。能够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够同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干部和同学团结协作。

七、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领导,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做好联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八、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带头学好专业,刻苦钻研,成绩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