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评定奖学金及评选先优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2016学年评定奖学金及 “双优”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2013、2014、2015级全体在校生。
(二)名额分配(附件1):
1.奖学金:按照2013、2014、2015级在校生人数的1.5%、3%、5%的比例,分别确定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的分配名额;一等奖和二等奖名额小于专业数的以专业数为基准。
2.先进班集体:按照各学院班级总数的20%确定。
3.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按照“双优”总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确定,且优秀学生干部人数应少于优秀学生人数。
二、上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评选工作,下载附件并填写有关材料,于 11月 21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学生处(电子版以“学院+校奖学金双优”打包发送至学生处办公平台公共邮箱,同时纸质版交至167办公室)。
联系人:朱敏 徐斐斐
联系电话:89636958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