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充分发挥大学生活动在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方面的作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推进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山东管理学院第一届大学生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艺术节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组织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好各项工作。艺术节成立活动组委会,名单如下:
主 任:杨西国
副主任:王 艺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牛贵琳 白 玲 李功田 李全海 李道旺
范振坤 胡忠任 徐一红 商漱莹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团委)。
三、活动时间
2017年3月—6月
四、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的主题是“理想与信念”。
通过艺术节活动展现我校大学生心系祖国、肩负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崇高追求;展示各学院大学生艺术文化建设成果和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青春风采。
五、活动原则
(一)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让更多的学生成为艺术节活动的受益者,给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三)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艺术节活动与公共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中华民族传统节庆相结合,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
六、活动内容
1.“喜迎十九大,与祖国同行”合唱比赛暨艺术节开幕式(时间:2017年4月,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处 团委)
2.“影动青春 魅力管院”摄影比赛(2017年3月下旬-4月上旬,承办单位:人文学院)
3.“坚定理想信念,绽放靓丽青春”绘画比赛(2017年3月底-4月初,承办单位:劳关学院)
4.“‘弘扬时代主题 放飞青春梦想’庆五四”朗诵比赛(2017年4月中旬,承办单位:会计学院)
5.“传承翰墨风采 书理想之诗”书法比赛(2017年4月中旬-4月底,承办单位:经贸学院)
6.“发现美·创作美·弘扬美”艺术设计大赛(时间:2017年4月中旬-5月下旬,承办单位:机电学院)
7.“星辰大海,以梦为马”第八届校园歌手大赛(时间:2017年5月,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处 团委)
8.“心随舞动,舞飞梦想”舞蹈大赛(2017年5月中旬,承办单位:工商学院)
9.“发现·创造·传承” 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时间:2017年5月初-6月初,承办单位:艺术学院)
10.“梦想承青春,光影映年华”微电影比赛暨艺术节闭幕式(时间:2017年6月初,承办单位:信息学院)
七、奖项设置
1.单项奖:各项活动分设一、二、三等奖。
2.班集体奖:以班级参与人数、获奖率、参与效果等将作为评选依据,评选优胜班集体。
3.优秀组织奖:奖励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突出的学院。
4.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优秀作品指导教师。
5.优秀创作奖:奖励本届活动原创的优秀节目。
八、活动要求
(一)开展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是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重要手段,各学院要广泛发动和组织学生积极参与。
(二)为保证艺术节活动圆满顺利进行,各学院要对承办的艺术节活动项目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海报、网站、公众号、微博等渠道进行宣传,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活动承办学院在活动期间及时向学生处团委报送开展活动的照片、简报、录像等资料。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总结,学校将评选大学生艺术节活动优秀承办单位和个人,并给予表彰。
学生处团委活动联络人:徐斐斐、张澄澄
联系电话:89636958
附件1:关于举办“喜迎十九大,与祖国同行”合唱比赛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 团委
2017年3月24日
关于举办“喜迎十九大,与祖国同行”
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推进我校“理想与信念”主题教育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处、团委根据我校第一届大学生艺术节的活动安排,决定举办“喜迎十九大,与祖国同行”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育人为本,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展现各学院师生集体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与祖国、人民、时代、梦想同行的崇高追求,唱响祖国和时代主旋律。
二、参赛对象
各二级学院组队参赛,面向所有本、专科在校生。
三、比赛时间
2017年4月19日(周三)下午15:00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比赛地点
长清校区图书馆报告厅
五、比赛要求
(一)每个学院组建一支代表队,每队人数为50-60人,(不包括朗诵、乐器、舞蹈表演等艺术表现的人数)。
(二)演唱和上下台流程时间控制在十分钟以内,合唱曲目为两首自选曲目,主题应紧扣主题,内容积极向上、适于合唱。
(三)服装穿着统一、整齐、得体,体现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
(四)伴奏格式统一设置为MP3格式。
六、报名要求
各学院于4月10日前将合唱报名表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办公邮箱,将参赛伴奏音乐报至学生工作处167办公室,伴奏可采用伴奏带或者现场钢琴伴奏。
联系人:张澄澄老师 电话:89636958
七、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3月下旬)各学院组队排练阶段:各学院按要求组建参赛合唱队,同时选定参赛曲目。
第二阶段(4月10日前)报名阶段:各学院上报合唱队报名表及参赛曲目伴奏。
第三阶段(4月19日)比赛阶段:合唱比赛暨第一届大学生艺术节开幕。
八、评分标准
合唱比赛的评分标准由歌曲内容、精神面貌、演唱效果、台风艺术和创新创意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歌曲内容符合主题要求,健康向上,编排新颖。(10分)
(二)指挥动作大方协调,与乐曲情绪相符。(10分)
(三)队形整齐、服装统一、精神饱满,合唱人数符合要求。(10分)
(四)参赛各队遵守现场秩序,上下台进出整齐,台风良好,时间控制合理。(10分)
(五)合唱人员、指挥、伴奏、朗诵舞台表演准确、恰当,配合默契。(10分)
(六)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具有良好感染力。音乐处理得体,音色优美、声音洪亮、吐字清晰、气势磅礴,声部均衡和谐,层次清晰,强弱快慢对比鲜明,有感染力、表现力。声部层次清晰、有立体感。(20分)
(七)演唱形式丰富,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音准节奏掌握良好,不脱节,不抢拍。方法正确,形式丰富新颖(如领唱、轮唱、朗诵、动作或其他演唱形式),音乐表现完整,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30分)
九、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
学生工作处 团委
2017年3月24日
山东管理学院合唱比赛报名表
参 赛 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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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唱人数: |
参赛作品 (原创请标注) |
1、 伴奏形式: |
2、 伴奏形式: |
指 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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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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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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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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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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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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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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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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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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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奏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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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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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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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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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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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两首歌演唱顺序: |
注:1、请于4月10日前将此发送至报名邮箱,并将文件命名为:XX学院合唱比赛报名资料
2、各学院可根据各自的表现形式选择是否设置领唱
3、伴奏人员是负责歌曲伴奏的学生或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