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

2020-06-24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打造我校学生工作品牌和特色,根据《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鲁管院党发〔2020〕17号)要求,开展第一批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工作室建设将作为辅导员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领军人物和业务骨干的重要抓手,根据《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积极动员组织优秀辅导员及团队进行申报。

    二、积极培育,加强建设

        工作室分为建设项目和培育项目两类,先培育后建设。此次申报项目为培育项目,立项总数量为6-9个;建设项目将在培训项目中遴选,数量为2-3个,遴选时间在10月中上旬;省级名师工作室推选将在学校建设项目中遴选,遴选时间在10月中下旬。

         校级立项后,学校将按照《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给予培育和建设经费。

    三、明确条件,规范程序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主持人必须为本校在岗在编的专职辅导员且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成员必须为本校在岗在编的辅导员,原则上应为专职辅导员,每位成员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成员可跨院组合。一个团队中,专职辅导员占比不低于60%。

         (二)申报立项程序

1.个人申请:辅导员个人根据申报条件结合个人优势提出申请,填写《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

2.专家评审: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初评,确定入围答辩人选;

3.现场答辩:召开现场答辩评审会,确定首批培育项目和建设项目;

4.公示挂牌:对工作室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 后,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发文公布并为工作室挂牌,培育项目命名为“辅导员姓名+工作室”,建设项目命名为“辅导员姓名+名师工作室”。

四、立足实际突出特色

辅导员立足岗位职责,紧密围绕学生教育管理,总结梳理前期工作,突出重点、凝练特色、培育品牌,认真填写《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明确工作室建设目标、实施计划、主要举措和预期成果。

五、明确要求,按时报送

请有意向申请的辅导员73日前将《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签字盖章,有关支撑材料1份至学生工作部(处)167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学校将按照《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给予培育和建设经费。

联系人:徐斐斐   王雪    联系电话:89636958

学生工作部(处)邮箱:sdglxyxgb@sdm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22日

附件1: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附件2 :《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