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山东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宣传选树工作的通知》(鲁教工委字〔2021〕14 号),决定组织开展 2021 年“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全省高校在岗专、兼职辅导员。5年内获得“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数量
我校候选名额为1名。每学院仅限推荐1名候选人。
三、推荐评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
(二)师德师风优良。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三)素质能力过硬。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四)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有一定影响力;获得校级以上与辅导员相关的荣誉奖励。
(五)敢于担当作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活动组织和应急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较大贡献。
(六)近 3 年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且现在辅导员岗位上,原则上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四、评选程序
学校成立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成立评审推荐工作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一)个人申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申请“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填写《2021 年“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报名表》(附件1)、及事迹材料。
(二)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工作小组组织评审,结合辅导员实际工作业绩认真审核材料,推荐1名候选人,报学校审核领导小组。
(三)学校评选审核。学校评审推荐领导小组组织校内评审,对各二级学院候选人将进行现场答辩和评审,确定学校1名省级推荐候选人。
校内评审拟定6月3日(周四)上午进行,候选人介绍个人事迹(可准备PPT、视频等),具体另行通知。
(四)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研究上报参加省级评选。
五、材料准备和报送要求
(一)每名推荐对象须提供2000 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经验总结、荣誉奖励等方面,重点是2019 年以来的情况。
(二)申报表(正反面打印,加盖公章)一式 2份于 6 月2日上午前报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165办公室,同时将所有材料(个人事迹、申报表)电子版发至学工部办公平台邮箱。
联系人:王雪 联系电话:89636958
附件:2021 年“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