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4-23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届非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1.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

2.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0%。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省级优秀毕业生与校级优秀毕业生两项荣誉不能兼得。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六)修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

    (一)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统一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sdgxbys.cn)在线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系统自动生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见附件 2)。

    (二)各二级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

    (三)为确保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二级学院要将初选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报批流程及时间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报批流程

    1、二级学院初选

    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并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登录学院信息网账号,进入“学生信息管理”栏,在“学生用户管理”中将初选的省级优秀毕业生选中并点击“省优初选设置”。

    2、组织学生填报

    各二级学院组织初选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登录信息网,点击左侧“办事大厅”,选择“省优毕业生填表”,按照下列要求填写《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主要事迹”须无错别字、语序通顺,控制在260字至300字之间。初选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填写检查后点击“提交”,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3、二级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登录信息网账号,审核本院省级优秀毕业生填写的申请信息。二级学院可编辑修改毕业生填写信息。如审核无异议,则选中毕业生后点击“审核通过”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同时将《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附件2)、初选省级优秀毕业生成绩单及“评选条件”第八条所要求的其中一份获奖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教育管理科进行审核。

    注:二级学院账号可对毕业生申请信息进行修改,具体步骤为学院登录账号后,点击左侧“就业手续办理”,点击“省优毕业生院系审核”,选中需要修改的毕业生,点击人名上方的“1信息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后期如果有权限变动另行通知。

    4、校级部门审核及上报

    学校审核通过后,初选名单将在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学工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校长办公会通过后,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

     5、省级部门审核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无误后,将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在“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签印电子印章,系统生成“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各学院下载打印系统中签印电子印章的“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统一加盖公章后,学校、毕业生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报批流程

    1、二级学院初选及组织学生填报

    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附件3),并组织初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填写《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4)(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学生工作部(处)。

    2、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通过后,初选名单将在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学工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部(处)对上报的《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统一加盖公章,学院、毕业生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二)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1、各学院提前做好初步评审以便网上系统后期操作,务必在5月5日上午12:00前将省级优秀毕业生在信息网的申请审核完成。

     2、省、校优秀毕业生的相关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电子版以“学院+2021年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命名发送至学工部邮箱sdglxyxgb@sdmu.edu.cn,截止时间2021年5月5日下午16:00。

    五、奖励

  经核准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发放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生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电子版,由学校下载发送至各学院自行打印);经核准的校级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称号,发放由山东管理学院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

    联系人:段炼    联系电话:89636958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