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引导 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号)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省级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的评选审核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领导小组。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及其班集体(不含2020级学生及其班集体)。
三、名额分配
1.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的分配办法,省级优秀学生数额按学生总数的1.5‰确定;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总数的 0.75‰确定;省级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1.5%确定,班级总数以每班 40人为基数计算,名额采用四舍五入方式计算确定。2020年度我校省级优秀学生名额为16人;优秀学生干部8人;省级先进班集体4个。
此外,将面向退役复学学生单列名额,我校此项推荐名额分别为省级优秀学生2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各二级学院可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可面向退役复学学生再分别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各1人,经学校评选,最终确定2名优秀学生、1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2.我校各二级学院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合格。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 1-4 项条件。
2.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
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一年内曾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或班集体申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2、3)。组织辅导员推荐先进班集体,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4)。
(二)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要认真审核学生材料,组织评审,根据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候选人。公示2天无异议后,将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材料报学校审核领导小组。与此同时,二级学院组织推荐候选人在学工系统相应栏目中提交相关奖项申请,操作流程参考校级两优一先流程。
(三)学校评选审核。学校评选审核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学院的评优推荐报送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无异议后,校内公示5天,上报省教育厅。
六、评选要求
(一)先优评选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手段。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要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严格按照条件推荐、上报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认真组织填写材料。对于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材料报送
(一)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填写的附件2、3(电子版)。
(二)《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汇总表》、《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
(三)退役复学学生需要另外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电子扫描件。
(四)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集体提交附件4(电子版),《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电子版)。
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材料于2021年3月5日前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平台公共邮箱。
联系人:王雪 锻炼 联系电话:89636958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2月25日
附件1:我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
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4: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附件5: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
附件6: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附件7: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