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文件要求,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接上级人武部通知,2021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征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兵时间
今年应征报名时间分别为春季征兵时间为12月15日至3月1日,夏季征兵时间为4月1日至8月5日。
二、大学生入伍相关手续办理说明
1.有应征意向的学生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预征报名,确认、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和《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登记表存根》《申请表》)。
2.《登记表》《登记表存根》《申请表》提交学校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后返还学生,《登记表存根》和《申请表》由学校学生工作部留存。
3.按照兵役机关(地方武装部或者征兵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预征报名学生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具体时间见全国征兵网通知)。
4.办理《在校期间表现证明》(见附件一),各学院为每名有入伍意向的学生进行鉴定,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原件上交应征地武装部,复印件自留)。
5.办理政审手续。体检合格后(兵役机关通知),预报名学生到应征地兵役机关(在校生为长清武装部)提交《在校期间表现证明》,领取政审表格(以下称《政审表》)。
6.按照要求填写《政审表》,并提交学校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加盖学校公章后,由学生提交给应征地武装部。
具体报名流程见下表:
更详细的应征入伍条件要求,请登录下列网站认真阅读:(http://www.gfbzb.gov.cn/zbbm/zcfg/byfg/tjbz.shtml)
三、各种常见问题处理
1.应届毕业生可到学校当地兵役机关(长清武装部)办理征兵手续,也可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在网络报名时,所需填写银行卡号为我校入学时校方所提供的交通银行(学费缴纳)卡号。
3.如假期办理政审手续,需由本学院辅导员统一到学校办公室盖章。
4.《政审表》应在发表单位咨询好所填写内容,并在发表单位确认每个章应到何单位盖(避免内容错填、多填、少填);现场咨询当地武装部需要办理何手续(如需要在校学历及表现证明、政审表、特殊兵种政审材料等),一起到学校办理,避免遗漏。
5.《政审表》内容必须由辅导员如实填写在校期间表现(政治、学习、日常表现等情况),并签字确认。如果学生已经具有无法按期拿到毕业证的因素或违纪(处分或等待处分),必须要将这些因素如实写到政审表中或者初审不通过。学生不能私自填写或者代写政审表,不能有任何修改过的痕迹。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各学院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征兵工作小组,制定征兵工作宣传计划,选派一名专职辅导员作为征兵宣传联络员,密切关注本单位预征报名情况。
2.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各学院要积极开展征兵宣传工作,召开主题班会,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国防教育,增强大学生的国防意识和爱国主义观念,使每一位学生了解入伍政策、熟悉入伍流程,营造“当兵入伍,保家卫国”的浓厚氛围,让更多的学生投入到保家卫国的队伍当中。
3.明确职责,服务到位。各学院对有意向参军的大学生耐心做好政策咨询,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履行职责,责任到人,做好征兵宣传报名等各项服务工作。
五、相应材料办理
1.《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在校期间表现证明》(附件1)。
2.《政审表》(根据应征地武装部时间规定办理)。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与《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4.各学院收齐本学院学生报名材料交到167办公室办理相应手续。
六、联系方式
1.征兵政策和报名征兵咨询;
明德楼167办公室:89636958
2.征兵学生咨询群:785243803
假期期间如果学生无法返校,由学生本人的辅导员代为办理即可。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