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鲁管院党发〔2020〕30 号 )(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下半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下半年各二级学院在岗带班的专职辅导员(不包括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二、考核内容
依据《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对辅导员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各项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绩和能力的考核,重点是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
三、考核原则
辅导员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工作实效;坚
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常规工作实绩与应急处突表现相结合、自我评价、学生评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招就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全校辅导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结果审定及争议处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全校辅导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学院党政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单位辅导员的考核工作。
五、考核流程
(一)考核启动阶段。各二级学院于12月25日(周五),将本单位考核测评工作小组名单和考核实施方案提交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辅导员自评阶段
1.辅导员对本人2020年下半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填写《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表》(附件1)。
2.填写《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工作自评表》(附件2),由本人签字。
附件1、附件2提交至本学院考核测评工作小组审核。完成时间:12月28日(周一)前。
3.辅导员自评分数不计入考核总分,但述职情况作为学院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学生评议阶段。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组织,各二级学院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全体学生登录辅导员评价系统(http://sgwj.7rcv.com/index,学生输入学号姓名登陆),通过网络测评方式对辅导员开展评价(采取无记名方式),确定学生评议分数。
评价系统开放时间为12月25日-12月27日。
完成时间:12月27日前。
(四)量化考核阶段。依据《考核办法》,辅导员填写《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量化考核计分表》(附件3),并将计分表(加盖公章)及支撑材料报学校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12月27日前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以辅导员个人姓名命名打包发送),12月28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165办公室。
考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数审核确认,将确认分数反馈至各二级学院,完成时间12月29日前。
(五)学院测评阶段
1.各二级学院在辅导员述职的基础上,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测评,并填写《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考核二级学院评议用表》(附件4)。
2.确定本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建议结果。各二级学院考核小组结合考核领导办公室反馈结果填写《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表》(附件1)中的考核成绩和学院意见两部分。优秀档次不超过 20%,其他档次不限定比例。
各二级学院将附件1由高分至低分排序,并填写《二级学院辅导员考核等级汇总表》(附件5,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附件1、附件5一并提交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间:12月30日(周三)前。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阶段:完成时间:12月31日(周四)前
六、特殊情况说明
1.2020年上半年辅导员绩效已经按原有文件发放,本次考核只考核2020年下半年工作,且只发放6个月辅导员绩效工资。
2.带班的副书记不参加本次考核,需要按照学校处级干部考核结果和实际带班月数计算发放辅导员绩效工资。
3.2020年下半年辅导员工作不足半年的,参与考核并按照考核等级和实际工作月数发放绩效工资。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考核,将辅导员工作考核作为工作推动与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
2.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要认真组织实施,细化各环节评价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各项材料,辅导员填报各项内容要真实可靠,确保本次考核顺利进行。
3.全面总结、加强宣传。全体辅导员要将工作考核作为总结提升的重要契机,积极总结成绩与不足,交流经验与心得,进一步提升专业化职业化能力。
联系人:徐斐斐、王雪
联系电话:89636958
联系邮箱:sdglxyxgb@sdmu.edu.cn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