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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同学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现就加强学生晚归晚出、夜不归宿和私自校外租房住宿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对晚归晚出、夜不归宿和私自校外住宿危害性的认识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通过主题班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组织学生学习我校有关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和违纪处分规定,使规定入脑入心;通过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帮助学生充分认识到晚归晚出、夜不归宿和在私自校外租房住宿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二、全面摸排学生私自校外租房情况
各二级学院要对全面摸排学生住宿情况(除按学校规定不在校住宿以外的学生),对经常性、长期不在校住宿学生进行排查,深入了解其情况,对发现的私自校外住宿学生第一时间劝导并限期搬回原宿舍住宿。
三、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对学生晚归晚出、夜不归宿行为进行整治
(一)严格实行学生住宿情况每日零报告制度
1.各宿舍舍长需每晚向辅导员(班主任)汇报当日宿舍住宿情况,包括正常住宿、晚归、夜不归宿等情况。无违规情况的也要实行零报告制度。
2.辅导员(班主任)将当晚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等违纪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学生动态,防止发生学生安全责任事故,同时报学院学工办。
3.学工办主任每日要收集汇总本学院学生住宿情况,形成全院住宿违纪学生台账。
4.各二级学院对晚归、夜不归宿学生按照规定要及时处理,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备案。
5.各二级学院副书记要指导辅导员妥善处理学生违规事件,做好工作预案。如发生重大事件需及时报学生工作部(处)。
(二)严格进宿舍登记制度
晚归学生必须持学生一卡通进入或持身份证到楼管室登记(对未带证件者由宿舍成员将其证件送到楼管室),并接受楼管员询问和登记;对拒不提供证件、酗酒、无理取闹、寻衅滋事,妨碍楼管员工作者,将给予严肃纪律处分。
(三)严肃违规违纪处理
对晚归、夜不归宿、限期未搬回、执意在校外私自租房住宿的学生和虽已限期搬回宿舍,但没有退出租房,准备再次租房住宿的学生,一经查实,按照《山东管理学院违纪学生处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辅导员进宿舍制度
各二级学院认真落实辅导员(班主任)进宿舍制度,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宿舍对学生住宿情况进行仔细核查登记。
对隐瞒、漏查、自纠不力的学院和班级,将给予通报批评,对所在班级和辅导员(班主任)年度评优实现一票否决制。
四、加强家校联系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家校联系,将存在上述现象学生情况及时通报家长,必要时请家长来校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做好学生在校的住宿安全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