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教工委发[2019]3号,促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辅导员在学生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决定开展“山东管理学院2019年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1.2018—2019学年在岗专兼职辅导员。
2.从事辅导员工作至少满一年。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未满一年或2018—2019学年度内脱产进修者不参加评选,且不作为参评基数。
3.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5%,不满一人者按一人计算。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严格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能够认真并及时完成辅导员各项工作,恪守职业规范,各项工作有记录总结。能够及时全面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正确教育和引导。
4.工作成绩突出。工作有思路、讲方法,所带班级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班风,学习成绩优良,学生违纪率低于全校平均水平,本学年内未发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事故。
5.工作有特色、有创新。能够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能够运用网络等现代技术和手段,拓展工作平台,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注重自身的理论学习和综合能力提升。能够按照要求积极参与学校、省级和国家等有关学生工作的培训和比赛,本年度参与学校组织的辅导员培训不少于2/3课时,积极开展在学生管理、教育和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研究。
(二)优选条件
1.近两年公开发表有关学生管理工作方面论文1篇或以上。
2.近两年主持或参加有关学生管理工作方面的课题研究,取得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立项。
3.近三年在校级以上(包括校级)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中获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选
1.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2.工作中有徇私舞弊等违纪情况;
3.出现责任事故或集体性事件;
4.所带班级违纪学生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5%。
三、评审办法
1.各二级学院按照评选范围、比例和条件,在学生测评、民主评议、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自行组织本院评选工作,
2.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报校领导通过。
四、表彰
学校将对校级优秀辅导员颁发“山东管理学院优秀辅导员”证书,同时将评优结果记入人事档案。
五、推荐报送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评选,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公开征求师生意见,择优推荐上报。
2.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优先顺序排序将《**学院2019年优秀辅导员符合参评人员信息汇总》(附件1),同时将评选出的优秀辅导员填写《山东管理学院优秀辅导员登记表》(附件2)和《山东管理学院优秀辅导员汇总表》(附件3)。
3.请各二级学院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版(各一式两份),于12月10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167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dglxyxgb@sdmu.edu.cn邮箱。
联系人:徐斐斐 电话:0531-89636958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2月5日
附件1:山东管理学院2019年优秀辅导员符合参评人员信息汇总
附件2:山东管理学院2019年优秀辅导员登记表
附件3:山东管理学院2019年优秀辅导员汇总表
附件1:二级学院2019年优秀辅导员符合参评人员信息汇总.xls (19.00K)
附件2:山东管理学院2019年优秀辅导员登记表.doc (23.00K)
附件3:山东管理学院2019年优秀辅导员汇总表.xls (19.0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