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鲁管院发〔2016〕71号)、《山东管理学院学生评优办法》(鲁管院发〔2016〕7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校级奖学金评定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2016、2017、2018级在校生。
(二)评选比例(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1.校级奖学金:分别按照参评学生人数的2%、3%和5%确定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名额;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计算名额少于该学院参评学生专业数量的,名额调整为专业数量。
2.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下简称“双优”):校级优秀学生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7%,院级优秀学生不超过学生数的10%,校级和院级优秀学生可以不重复;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3%,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数的5%;其中,校学生会、易班学生工作站、社团联合会、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等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单列,不超过校级学生组织学生人数的10%。校级和院级“双优”可以不重复,“双优”总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且优秀学生干部人数应少于优秀学生人数。
3.先进班集体:只评选校级先进班集体,比例不超过班集体总数的15%。
二、评选条件:见《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鲁管院发〔2016〕71号)《山东管理学院学生评优办法》(鲁管院发〔2016〕71号)。
三、上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评选工作,下载附件2--附件7并填写有关材料,于11月8日前,将材料报学生工作处。电子版以“学院+校级奖学金、双优”命名打包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公共邮箱sdglxyxgb@sdmu.edu.cn.,纸质版交至167办公室。
联系人:徐斐斐、王雪
联系电话:0531-89636958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1:2018--2019学年校级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附件2:校级奖学金审批表
附件3:校级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附件4: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5:“双优”推荐汇总表
附件6: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附件7:先进班集体评审登记表
附件1-7.zip (54.0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