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综合测评成绩是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先优评定的重要依据,为了更好的规范程序、简化步骤,利用信息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将继续沿用“山东管理学院学工系统”,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依据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专科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16〕26号)、《山东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鲁管院发〔2016〕27号)文件要求,以及各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二、测评时间安排
学期 |
测评内容时间段 |
学工系统开放时间 |
2020-2021学年 第1学期 |
2020年9月——2021年1月 |
2021年9月7日——2021年9月12日 |
2020-2021学年 第2学期 |
2021年2月——2021年8月 |
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20日 |
备注:1.学生所提交的加减分项目应在测评内容时间段内,其他时间段无效。
2.由于系统对接问题,2020-2021年第1学期批次将重新开启,请各学院按照上表,安排学院综合测评工作。
三、测评对象
2018级本科生,2019级及2020级本、专科学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发展进步、成长成才情况的重要量化指标,是评选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和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
(二)强化细节,责任到人。请各学院细化工作环节,责任到人,认真审核,确保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准确性,确保我校综合测评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全面参与,严格落实。今后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两优一先等活动将在学工系统进行,未注册激活学工系统的学生(包括大一新生)及辅导员尽快激活并完善个人信息。
联系人: 王雪 联系电话:89636958
附件:1.学工系统综合测评程序及注意事项(2021.09)
2.山东管理学院学工系统操作手册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