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2021-09-07

关于我校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综合测评成绩是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先优评定的重要依据,为了更好的规范程序、简化步骤,利用信息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将继续沿用“山东管理学院学工系统”,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依据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专科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16〕26号)、《山东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鲁管院发〔2016〕27号)文件要求,以及各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二、测评时间安排

学期

测评内容时间段

学工系统开放时间

2020-2021学年

1学期

2020年9月——2021年1月

2021年9月7日——2021年9月12日

2020-2021学年

2学期

2021年2月——2021年8月

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20日

备注:1.学生所提交的加减分项目应在测评内容时间段内,其他时间段无效。

2.由于系统对接问题,2020-2021年第1学期批次将重新开启,请各学院按照上表,安排学院综合测评工作。

三、测评对象

2018级本科生,2019级及2020级本、专科学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发展进步、成长成才情况的重要量化指标,是评选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和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

(二)强化细节,责任到人。请各学院细化工作环节,责任到人,认真审核,确保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准确性,确保我校综合测评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全面参与,严格落实。今后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两优一先等活动将在学工系统进行,未注册激活学工系统的学生(包括大一新生)及辅导员尽快激活并完善个人信息。

联系人: 王雪 联系电话:89636958


附件:1.学工系统综合测评程序及注意事项(2021.09)

     2.山东管理学院学工系统操作手册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