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2021学年校级奖学金评定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途径
山东管理学院学工系统
二、评选依据
具体条件见《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鲁管院发〔2016〕71号)《山东管理学院学生评优办法》(鲁管院发〔2016〕71号)。
三、评选时间
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1月18日
四、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2018、2019、2020级在校生。
(二)评选比例(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1.校级奖学金:分别按照参评学生人数的2%、3%和5%确定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名额;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计算名额少于该学院参评学生专业数量的,名额调整为专业数量。
2.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下简称“双优”):校级优秀学生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7%,院级优秀学生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数的10%,校级和院级优秀学生可以不重复;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3%,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数的5%;其中,校学生会、易班学生工作站、社团联合会、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等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单列,不超过校级学生组织学生人数的10%。校级和院级“双优”原则上不重复。
3.先进班集体:只评选校级先进班集体,比例不超过班集体总数的15%。
五、评选流程
(一)学院设置:
1.院级管理员从“评奖助优管理”栏—“评议小组设置”栏设置评议小组。
2.院级管理员从“评奖助优管理”栏—“批次管理”栏设置学院批次时间,并开启相关批次。整个过程中,院级管理员不可结束批次,批次一旦结束,学生将无法申请该奖项。院级管理员可开启、暂停、公示批次。
(二)辅导员设置
辅导员从“评奖助优管理”栏设置评议小组、班长。
(三)学生提交申请
1.从“评奖助优申请管理”栏选择相应奖项提交申请。申请校级奖学金从“评奖助优申请管理”栏下“学校奖学金”栏进入,选择相应批次和奖项申请;申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从“评奖助优申请管理”栏下“常规评优”栏进入,选择相应批次和奖项进行申请;申请校级先进班级体由班长从“评奖助优申请管理”栏下“集体评优”栏进入,选择相应批次和奖项申请。
2.在辅导员审批之前,学生提交的申请可随时删除。
(四)班级评议小组评议。
(五)辅导员审批
1.班级小组评议后,辅导员对学生所提交申请进行审批,若学生信息填写有误,辅导员可在学生提交申请上修改,也可选择审批打回。审批打回的数据,学生可直接在上面修改后重新提交。
2.辅导员选择审批拒绝,学生将不可重新申请此奖项。
(六)院级评议小组评议。
(七)院级管理员审批。
1.院级评议小组评议后,院级管理员对学生所提交申请进行审批,若学生信息填写有误,管理员可在学生提交申请上修改,也可选择审批打回。院级负责人可选择打回至学生或辅导员。审批打回的数据,学生可直接在上面修改后重新提交。
2.院级管理员选择审批拒绝,学生将不可重新申请此奖项。
(八)学院公示
1.审批完成后,院级管理员在“查询及打印”栏,导出相应数据,进行线下公示,并在“批次管理”栏选择相应批次公示(此处学生只能在网上看到此项奖项的状态为已公示,并不能看到具体公示内容,需要线下公示)。
2.学院管理员开启公示后,学生便不能申请该奖项。
(九)院级管理员提交学生工作部(处)。
学院公示完成后,院级管理员从“批次管理”栏提交学生部(处)。
注:
1.上述流程具体操作见《山东管理学院学工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
2.院级管理员、辅导员若因操作失误,审批通过了学生的错误申请,可重新打开学生提交申请的界面,修改后重新选择审批通过,或者重新选择审批打回。
3.由于系统设置,不同等级奖学金可以进行奖项调整;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之间,不能进行奖项调整。
4.集体审批只能用于从未审批过的学生申请,若已打回后重新修改,则无法用集体审批操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评奖评优工作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学院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晓评选标准。
(二)强化细节,责任到人。请各学院细化工作环节,责任到人,辅导员及民主评议小组认真审核学生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准确性、严谨性,确保我校评奖评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积极参与,按时完成。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本次评选工作。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需要将《山东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附件3)在11月5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校级组织优秀学生干部在学工系统上通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组织)通道申请,申请流程和其他校级奖优流程一致。
联系人:王雪 联系电话:89636958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