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学生过程性评价,科学规范做好学生综合测评,现将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依据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专科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16〕26号)、《山东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鲁管院发〔2016〕27号)文件要求,以及各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二、测评时间安排
学期 |
测评时间段 |
学工系统开放时间 |
2021-2022学年 第1学期 |
2021年9月——2022年1月 |
2022年2月28日——2022年3月20日 |
说明:
1.学生所提交的加减分项目应在测评时间段内,其他时间段无效。
2.2021-2022年第1学期批次将按时关闭,且不再重新开启,请各学院按照时间要求,安排学院综合测评工作。
三、测评对象
2019级本科生,2020和2021级本专科学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综合测评是体现学生在校期间发展进步、成长成才情况的重要量化指标,是评选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和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是评价学生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总结经验,研究制定实施细则。
(二)强化细节,责任到人。各二级学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细化工作环节。要召开主题班会,公布实施细则,将测评内容、标准、办法、程序等传达给每一位学生。
(三)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认真审核有关材料,测评过程和测评结果要进行公示,确保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准确性。要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处理学生问题,保障学生综合测评顺利开展。
联系人: 王雪 联系电话:89636958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2月28日
附件1:学工系统综合测评程序及注意事项(2022.02)
附件2:《山东管理学院学工系统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