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领军人物及优秀团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鲁教工委函〔2022〕86 号),现组织开展我校山东高校辅导员领航工作室评选建设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专职辅导员
二、推荐数量
我校参评候选名额为1个。每个二级学院仅限推荐申报1个工作室。
三、申报条件
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 1 名,团队成员若干名。拟申报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在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健全,辅导员队伍建设有力,工作扎实,经验丰富,成效明显。
(二)主持人须为我校在岗在编的专职辅导员。
(三)主持人及成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工作勤恳扎实,育人实效突出,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四)主持人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五)主持人工作业绩突出,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效明显,获得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励。
(六)主持人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善于将工作经验、工作规律概括提炼,近5年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厅级以上相关科研课题。
(七)所申报工作室建设方向明确,建设成果能够服务于大学生成长成才;围绕建设方向已开展有特色、有推广价值的工作,具备工作室建设相关工作、研究和队伍基础;原则上应有从事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经验。
(八)主持人及成员师生满意度高,个人及所带学生无重大 违纪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四、评选程序
学校成立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成立评审推荐工作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一)个人申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申请申报“山东高校辅导员领航工作室”,申请人填写“山东高校辅导员领航工作室申报表”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工作小组组织评审,结合辅导员实际工作业绩认真审核材料,推荐1名候选人参与学校评审,候选人于9月27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表(附件1)提交至邮箱sdglxyxgb@sdmu.edu.cn。
(三)学校评选审核。学校评审推荐领导小组组织校内评审,对各二级学院候选人将进行现场答辩和评审,确定学校1名省级推荐候选人。
校内评审拟定9月29日(周四)下午进行,候选人介绍申报材料(可准备PPT、视频等),具体另行通知。
(四)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研究上报参加省级评选。候选人通过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http://www.gxfdy. edu.cn/fdyfn/index.html)进行材料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 10月 10日中午12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领航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领军人物和业务骨干的重要抓手,积极动员组织优秀辅导员及团队进行申报。
(二)注重总结,打造特色。各二级学院要突出重点、凝练特色、培育品牌,认真总结已有经验,加强统筹设计,明确工作室建设目标、实施计划、主要举措和预期成果。
(三)明确要求,按时报送。各二级学院按要求,组织学院评审,选拔出符合条件的优秀主持人和工作室成员,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辛伟正 崔福建
联系方式:89636958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