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纪委综合处“青廉课堂”活动工作通知要求,加强毕业生教育,决定组织毕业生代表参加“清廉课堂”讲座,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 5月11日9:00-10:30 二、地点 图书馆报告厅 三、要求 (一)各学院组织在校毕业生代表(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优先安排)参加(学生人数及座次参见附件2),学生名单(附件1)于5月10日12:00前发送至学生工作部邮箱。 (二)要求参会学生佩戴口罩,提前15分钟按照指定位置到场就坐,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