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山东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心理育人质量,着力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决定举办我校第十五届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学生工作部(处)
协办:各二级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
二、活动主题
关爱陪伴 守护成长
三、活动时间
2021年4月25日--6月10日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五、奖项设置
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节设置单项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单项奖设置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
其中,优秀活动可参加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月评选的项目有:优秀心理辅导案例、心理健康主题宣传作品、“致可爱的我和你”三行诗。
六、 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广泛动员。举办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活动,是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强化保障,广泛发动、深入动员,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二)统筹推进,注重实效。把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活动与学校育人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育德育心统一,加强领导、整合资源、统筹推进。突出学生主体作用,创新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教育活动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心理辅导站及班级、宿舍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宣传推广和展示交流作用。通过多种多样的活动扩大影响,对重点工作与特色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四)总结经验,突出长效。各学院要通过举办心理健康节活动推动工作探索与创新,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提高水平,把行之有效的专题活动转化为促进学生成长的长效工作。
学院组织情况将纳入年度学生教育管理考核,比赛类活动严格按照附件要求及后续通知推荐报送。心理健康节开幕式——心理游园会活动将通过pu口袋报名参加;在比赛中获奖的学生可登录pu平台上传获奖证书申请学时;学院自行开展的特色活动可通过pu口袋活动通知,学生可自行申请获得学时。
联系人:胡秋蕾 崔福建 电话:89636853 89636958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