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2024-02-26

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学生过程性评价,科学规范做好学生综合测评,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依据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专科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16〕26号)、《山东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鲁管院发〔2016〕27号)文件要求,以及各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二、测评时间安排

学期

测评时间段

学工系统开放时间

2023-2024学年

第一学期

2023年8月——2024年2月

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17日

说明:

1.学生所提交的加减分项目应在测评时间段内,其他时间段无效。

2.2023-2024年第一学期批次将按时关闭,且不再重新开启,请各学院按照时间要求,安排学院综合测评工作。

三、测评对象

2021-2023级本科学生,2022-2023级专科学生

 

四、测评方式

通过“山东管理学院学工系统”学生综合测评模块进行。

五、测评程序(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一)学校开放相应批次。

(二)学工办主任在学院平台自主设置学院综合测评小组、加减分规则。

(三)辅导员设置班级班长和评议小组。

(四)学生提交申请(活动填写格式见附件2)。

(五)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评议后结果录入系统。

(六)班级评议结果线下公示。

(七)辅导员线上审核。

(八)学工办主任线上审核。

(九)副书记线上审批。

(十)系统计算成绩。

(十一)成绩公布。

五、测评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综合测评是体现学生在校期间发展进步、成长成才情况的重要量化指标,是评选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和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是评价学生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总结经验,研究制定实施细则。

(二)强化细节,责任到人。各二级学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细化工作环节。要召开主题班会,公布实施细则,将测评内容、标准、办法、程序等传达给每一位学生。

(三)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认真审核有关材料,测评过程和测评结果要进行公示,确保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准确性。要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处理学生问题,保障学生综合测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