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24-03-01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8号)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省级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的评选审核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副书记担任,小组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学业导师、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根据通知要求推荐候选人及候选班集体。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及其班集体(不含2023生及其班集体)。

、名额分配

1.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分配办法,省级优秀学生数额按学生总数的2‰确定;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总数的 1‰确定;省级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1%确定,班级总数以每班40人为基数计算,名额采用四舍五入方式计算确定。2023年度我校省级优秀学生名额为18优秀学生干部9省级先进班集体3个。各二级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校学生单列名额,我校推荐名额分别为省级优秀学生2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各二级学院可推荐各一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参加学校评审。

 、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无挂科。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 1-4 项条件。

2.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

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一年内曾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五、评选程序

(一)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

(二)学生提交申请

(三)民主评议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学生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班级民主评议须开展线下评议,充分讨论通过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形成班级民主推荐情况说明。

(四)辅导员审核上报

(五)学院召开评审会

各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应召开评审会,在广泛了解申请学生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择优推荐本单位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班集体候选人。

退役复学学生直接向各学院评选工作小组提出评选申请,各学院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负责初步审核,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择优向学校推荐,没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复学学生可不推荐。

(六)学院公示

被推荐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及候选先进班集体要在本学院范围内线上线下公示2天,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七)学院审批,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10日前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八)学校评审推荐

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各学院报送的评审学生材料组织学校评审会进行评审推荐。

(九)学校审核和公示

评审会评审结果报学校领导审批,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省级两优一先评审推荐,通过“山东管理学院学工系统”省级评优、集体评优模块进行。(具体流程要求见附件5)

七、证书发放

今年将继续沿用去年的形式发放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届时获得表彰的个人凭身份证号登入“爱山东”APP下载证书,获表彰的班集体由学校统一发放。

八、评选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先优评选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手段。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院德育建设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载体抓实抓好。对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与集体,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二)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学生参与评选,要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严格按照条件推荐、上报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认真组织填写、提交材料。如发现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不符合相关条件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相应名额转至其他学院本项工作计入2024年度工作考核。

、材料报送

(一)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提交相应的名单汇总表(附件2、3)、体测成绩证明、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证明、一项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学业成绩单、班级、学院评议材料。

(二)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集体提交名单汇总表(附件4)、班内无重大违纪证明材料、学院民主评议材料、班级获得上一学年先进班集体证书。

(三)退役复学学生需要另外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电子扫描件。

(四)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均需提交,以备上报省教育厅系统,除附件2-4之外,其余证明材料电子版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各二级学院将文件以“申请奖项+学院+姓名”的形式命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材料于2024年3月8日前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平台公共邮箱,纸质版材料于310日下班前报送至16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