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 校级奖学金评定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9-26

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2024学年校级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通过“山东管理学院学工系统”学校奖学金、学校评优、集体评优模块进行。

二、评选依据和条件

具体条件见《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鲁管院发2016〕71号)《山东管理学院学生优办法》(鲁管院发2016〕71号)。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和关于开展山东管理学院202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先优的学生个人体测成绩达到70分以上。

三、评选时间

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25日

四、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评选比例(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1.校级奖学金:分别按照参评学生人数的2%3%5%确定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名额;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计算名额该学院参评学生专业数量的,名额调整为专业数量。

2.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下简称“双优”):校级优秀学生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7%,院级优秀学生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数的10%;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3%,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数的5%;其中,校学生会、易班学生工作站、社团联合会、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等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单列,不超过校级学生组织学生人数的10%。校级和院级“双优”原则上不重复

3.先进班集体:只评选校级先进班集体,比例不超过班集体总数的15%。

(三)注意事项

1.各项奖学金原则上不可重复获得;在延长学制期间(因学校统一安排入伍、支边、互派学习等特殊原因除外)不可获得。

2.评选中若存在弄虚作假、舞弊等不良行为,则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并给予纪律处分。

3.校学生会、易班学生工作站、社团联合会、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等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评审推荐由各组织的主管部门负责评审推荐。

五、评选流程

(一)学院、班级设置(9月30日前)

1.各学院要成立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总支副书记任组长,负责本学院学生奖助学金和评优的评审工作,安排专人为院级管理员(原则上应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各班级成立评议推荐小组辅导员任小组组长,负责班级奖助学金和评优的初审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各项工作流程进行评审工作。

2.院级管理员从“评奖助优管理”栏—“评议小组设置”栏设置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

3.院级管理员从“评奖助优管理”栏—“批次管理”栏设置学院批次时间,并开启相关批次。整个过程中,院级管理员不可结束批次,批次一旦结束,学生将无法申请该奖项。院级管理员可开启、暂停、公示批次。

4.辅导员从“评奖助优管理”栏设置班级评议小组。

(二)学生提交申请(10月1日-10月9日)

1.从“评奖助优申请管理”栏选择相应奖项提交申请。申请校级奖学金从“评奖助优申请管理”栏下“学校奖学金”栏进入,选择相应批次和奖项申请;申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从“评奖助优申请管理”栏下“常规评优”栏进入,选择相应批次和奖项进行申请;申请校级先进班集体由班长从“评奖助优申请管理”栏下“集体评优”栏进入,选择相应批次和奖项申请。

2.在辅导员审批之前,学生提交的申请可随时删除。

(三)班级评议小组评议(10月10日-10月15日)

线下组织评议,系统提交评议结果。

(四)辅导员审批(10月16日-10月18日)

1.班级小组评议后,辅导员对学生所提交申请进行审批,若学生信息填写有误,辅导员可在学生提交申请上修改,也可选择审批打回。审批打回的数据,学生可直接在上面修改后重新提交。

2.辅导员选择审批拒绝,学生将不可重新申请此奖项。

(五)院级评议小组评议并进行审批(10月20日)

1.线下组织评议,系统提交评议结果。

2.院级评议小组评议后,院级管理员对学生所提交申请进行审批,若学生信息填写有误,管理员可在学生提交申请上修改,也可选择审批打回。院级负责人可选择打回至学生或辅导员。审批打回的数据,学生可直接在上面修改后重新提交。

3.院级管理员选择审批拒绝,学生将不可重新申请此奖项。

(七)学院公示(10月20日-10月23日)

1.审批完成后,院级管理员在“查询及打印”栏,导出相应数据,进行线下公示,并在“批次管理”栏选择相应批次公示(此处学生只能在网上看到此项奖项的状态为已公示,并不能看到具体公示内容,需要线下公示)。

2.学院管理员开启公示后,学生便不能申请该奖项。

(八)院级管理员提交结果(10月25日)

学院公示完成后,院级管理员从“批次管理”栏提交学生部(武装部)。

(九)学校审核公示

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拟推荐人员名单并进行校内公示。

注:

1.上述流程具体操作见《山东管理学院学工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

2.院级管理员、辅导员若因操作失误,审批通过了学生的错误申请,可重新打开学生提交申请的界面,修改后重新选择审批通过,或者重新选择审批打回。

3.由于系统设置,不同等级奖学金可以进行奖项调整;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之间,不能进行奖项调整。

4.集体审批只能用于从未审批过的学生申请,若已打回后重新修改,则无法用集体审批操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评奖评优工作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学院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晓评选标准。

(二)强化细节,责任到人。请各学院细化工作环节,责任到人,辅导员及民主评议小组认真审核学生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准确性、严谨性,确保我校评奖评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积极参与,按时完成。二级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本次评选工作,按时在系统内提交有关材料,及时完成审核。

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需要将《山东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10月14日前报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校级组织优秀学生干部在学工系统上通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组织)通道申请,申请流程和其他校级奖优流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