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精神,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为主、干预为辅、全员参与、全程关注”为原则,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危机预警和干预、精准帮扶,筑牢校园心理安全防线,全面提升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工作
1.进行学期初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各学院对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排查,特别是重点关注人群和毕业生群体,细致排查、及时干预,有效控制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
各学院要配合心理中心分时段开展全体学生的心理普测及结果干预工作,形成重点关注人群预警名单,建立“一生一档”心理成长档案,做到危机早发现早干预。全员普测将于3月中旬完成,具体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2.做好重点关注群体的干预及帮扶工作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及时、准确、科学落实“周报告月排查”制度;
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做好重点关注人群的动态数据更新、档案记录;
针对重点关注人群各二级学院要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辅导员要走访学生宿舍,定期进行谈心谈话,细致掌握学生心理状况并进行分类处置,同时做好档案材料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要定期研判学生心理状况,做好心理评估和引导帮扶工作,对于学习、生活上确有困难的学生,学院可协同学校凝聚资源共同帮扶。
3.做好心理危机事件闭环管理工作
学院发生心理危机事件,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要求,及时、专业、科学地进行处置,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路径清晰,工作内容完备;
事件处置完毕后要有反馈、追踪机制,按心理中心要求在心理健康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及时与心理中心进行电话或当面沟通,形成有效工作闭环。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实践活动
1.提早谋划、积极参与学校春季学期心理教育特色主题活动,心理中心按照节气时令春季学期将开展以下主题活动:
关爱与成长:3月女性心理主题系列活动。
生命与探索:4月第七届生命教育专题活动,趣味心理运动会。
理性与平和:5月“5.25我爱我”第十七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月”活动。
青春与告别:6月毕业季系列心理主题活动。
实践与挑战:7月考试季减压活动、重点关注学生和家长心理赋能活动。
沟通与联结:8月暑期生活实践活动。
2.各二级学院需依据学校计划和本院特色制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计划,自主开展主题丰富、灵活有趣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建设本院特色心理健康教育品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活动:
专题讲座,针对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助人自助”意识。每学期不少于2次;
主题班会,引导学生关注生命健康和安全,客观认识和处理心理问题和困惑。各班级每月至少开1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
团辅活动,依托团体辅导师资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需要的团体辅导活动,挖掘潜能,增强应对困难的能力。每院每月不少于2次团体辅导活动;
谈心谈话,各学院应在3月中旬前完成重点关注人群回访谈话工作,精准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并以学院为单位及时反馈至心理中心。针对重点关注人群辅导员需保持一周一次谈心谈话频度;
家校沟通,多渠道开展家校共育工作,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引导学生家长提高对心理健康的科学认知;
对于因心理疾病休学、请假学生,定期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状况;
对于带病在校读书学生,要定期与家长沟通,反馈学生在校状况,叮嘱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按照医嘱进行系统治疗,定期带学生复诊、督促学生定时定量服药;
多渠道向家长群体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传递优质教育理念,积极开展家校共育活动;
重点关注人群需每学期初和学期末进行常规家校沟通,其他学生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沟通。家校沟通存在困难的,可联合心理中心专业咨询师进行家校协同会商。学院可通过讲座、家长会等多种形式,畅通沟通渠道,搭建沟通平台,实现家校育人合力,共同守护学生健康成长。
每月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户外文体娱乐活动,引导学生走出网络走出宿舍,走向集体走向操场,提升身体素质,积极阳光地面对学习和生活。
3.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类课程,做好普及性教育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配合心理中心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主阵地的建设,重视师资队伍培养和培训,尽量固定学院心理辅导员和课程授课要求的辅导员承担此类课程,切实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
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利用微信公众号、易班、宣传栏等,构建稳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和资讯宣传渠道开展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宣传,根据不同时间节点设定宣传内容,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重视学校二级、三级及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辅导员、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心理培训,根据工作需要自主组织心理辅导员、辅导员、心理委员开展丰富的心理技能培训或素质拓展活动。
5.持续落实专职心理咨询师联系学院制度
根据鲁管院学函2021[4]号文的规定,实行专职心理咨询师联系学院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专职心理教师 |
联系学院 |
朱 敏 |
会计学院 |
艺术学院 |
信息工程学院 |
李 敏 |
经贸学院 |
智能工程学院 |
国际交流学院 |
崔福建 |
劳动关系学院 |
工商学院 |
人文学院 |
请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主动联系本院驻站咨询师,共同商定学院本学期心理健康工作计划并开展相应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学院党政负责人为心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学期重点工作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逐级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危机预警和干预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二)强化多方协作,确保工作实效
各学院要联合院内校内多方力量,从全员育人的视角,开展本院心理工作。要注重工作实效,突出各类活动的教育意义,活动主题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相连,符合学生的实际需求,能够引导学生积极行为,确保工作实效。
(三)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符合本院实际的方法、措施,及时总结各类活动中的成熟经验做法并持续推广,形成有效的心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及时报送工作计划和成果。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6月30日前形成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1000字左右)总结,以文本形式加盖公章,由学院心理辅导员报送至明德楼167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