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工作计划,现将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与管理水平,从全员育人的视角,联动校内各方力量,加强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全面提升学生心理素质;持续关注重点群体心理健康状况,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能力,防止极端事件发生,守护学生生命安危,筑牢校园安全底线。
二、工作内容
(一)五育并举开展心理教育
树立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工作理念,结合学院特色与学生实际情况,通过以德育心、以智慧心、以体强心、以美润心、以劳健心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重视课程教育。充分利用心理健康必修课和选修课,做好普及型教育工作。重视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固定学院心理辅导员和有专业背景、感兴趣的辅导员承担此类课程。
2.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易班、宣传栏等,构建稳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和资讯宣传渠道,有序设定宣传内容,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普及。
在学校月度心理活动工作安排的基础上,结合学院专业特色或学生特点,以班级和宿舍为单位,自主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构建学生心理成长的良好生态环境和有力支持系统,建设本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品牌活动,
(二)加强监测预警
1.全面动态掌握学生身心状况。完善信息排查网络,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宿舍心理委员等师生的“前哨”作用。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学生状况摸排工作,特别是在新生入学、考试周、季节交替、重大事件发生等心理危机高发时段,要主动加大排查和关怀力度,全面掌握学生实际状况。
2.强化日常观察与沟通。辅导员要深入课堂、宿舍,主动关心学生,通过谈心谈话、课堂观察、同学反馈等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情绪状态和行为表现,特别关注学业困难、经济贫困、家庭变故、情感困扰、就业受挫、言行异常等学生群体。
3.认真做好心理普查工作。配合心理中心有序开展全体学生的心理普测、面谈及结果干预工作,形成重点关注人群数据库,建立“一生一档”心理成长档案,做到危机早发现早干预,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加强家校协作。多渠道开展家校共育工作,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日常联系与沟通,提高家长对心理健康的科学认知,凝聚家校共育合力。
对于需要专业医疗干预的学生,学院应积极协助家长和学生,按照学校流程办理转介、请假、休学等手续,确保学生得到及时诊治;对于因心理问题休学或请假学生,定期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状况;对于带病在校读书学生,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状况,及时了解学生用药及就诊情况,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提供有效支持环境。
5.强化多元会商。对于确诊患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存在高风险的学生,学院须在心理中心的指导下,及时、规范、有效地与家长进行沟通,必要时联系心理中心进行多方会商,说明情况,明确责任,共同商定帮扶方案。
(三)加强危机干预
1.强化主体责任,完善院内工作机制。
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牵头,心理辅导员、辅导员、骨干教师等组成的院级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学生专题会议,研判本院学生心理状况,部署本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遇到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
2.规范危机干预过程,提高危机管理效能。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及时、准确、科学落实“周报告月排查”制度;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学生心理管理系统(心理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做好重点关注人群的动态数据更新、档案记录工作。
3.加强学习与培训,提升危机干预能力。
重视各级心理工作网络人员的培训。学院应支持并要求所有辅导员100%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危机干预专题培训,自行组织辅导员学习《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简明工作手册》,确保全体辅导员掌握危机干预的基本流程和步骤;用好学生骨干,加强对班级宿舍心理委员、宿舍长的选拔和培训,使他们成为“观察员”和“传声筒”,并能开展简单的朋辈支持活动。
4.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升危机干预响应率。
学院应建立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宿舍长/心理委员之间的快速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异常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研判。
一旦发现学生处于心理危机状态,应立即启动危机干预程序。辅导员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初步干预、稳定情绪,并立即向学院领导和学校心理中心报告,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5.凝聚合力,全力做好重点关注学生帮扶工作。
辅导员要定期走访学生宿舍、进行谈心谈话,细致掌握学生整体状况,对于学习、生活上确有困难的学生,学院可联动全校力量,凝聚资源,共同帮扶。针对二级预警以上重点关注人群,各学院应制定具体的“一生一策”帮扶措施。
(四)开展新生心理适应专项活动
1.严格落实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六个一工程”。具体包括:确保每个新生能在本学期观看心理微课、听一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参加一次团体心理辅导、完成一份个人成长报告、参加一次心理普查、拥有一份心理档案。
2.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学业指导、宿舍关系、大学规划等新生适应主题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教育、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影视欣赏、沙龙座谈、团体拓展、团体辅导等。
3.广泛宣传心理中心的联系方式,中心地址、咨询预约方式等,引导新生知晓心理求助途径,养成善于自助、乐于互助、敢于求助的良好心态。
(五)持续落实专职心理咨询师联系学院制度
根据鲁管院学函2021[4]号文的规定,实行专职心理咨询师联系学院制度,根据工作安排,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学院 |
专职心理教师 |
劳动关系学院 |
崔福建 |
工商学院 |
崔福建 |
会计学院 |
朱敏 |
艺术学院 |
焦云祺 |
信息工程学院 |
朱敏 |
经贸学院 |
李敏 |
智能工程学院 |
李敏 |
人文学院 |
崔福建 |
国际交流学院 |
朱金风 |
请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主动联系本院驻站咨询师,共同商定学院心理健康工作计划并开展相应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实效。
(二)有序组织确保实效。各学院在自组织开展活动时,要注重紧密联系学生需求,活动主题与内容要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相连,突出教育意义,引发学生深度思考,引导学生积极行为,确保教育目标的实现。
(三)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符合本院实际的方法、措施,及时总结各类活动中的成熟经验做法并持续推广,形成有效的心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及时报送工作成果。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1月20日前形成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含照片等支撑材料),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明德楼167办公室。各学院可视本学院情况自行组织安排相关活动,如有需求请联系心理中心。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