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生适应性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的通知

2025-09-08

各二级学院:

为帮助新生顺利适应大学生活,建立情感联结,构筑支持性人际网络,共同应对适应期困扰,提升心理素质。根据工作安排,拟在全体新生中开展心理教育专项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1.帮助新生快速熟悉,建立初步的校园人际关系,打破入学后的陌生感,缓解焦虑感、孤独感,增强归属感。

2.引导新生正确认识大学生活的特点与挑战,掌握适应新环境的方法,提升心理适应能力。

3.培养新生的团队协作意识与沟通能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团队氛围,为后续的校园生活奠定基础。

二、活动主题

“携手同行,共启新程——新生入学适应团体心理辅导”

三、活动时间、对象与形式

1.活动时间:新生入学后第1-2周(期间

2.活动对象:全体大学一年级新生

3.活动形式:以班级和宿舍两种组织形式为单位分别开展活动,单次团体辅导,班级活动时长约60分钟,宿舍活动时长约40分钟。

4.活动带领者:专职心理教师、心理辅导员、新生辅导员、班级助理、老生班干部。

5.团辅师资培训时间在心理工作群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各学院须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新生入学教育整体方案。学院心理辅导员作为本院新生团体心理辅导工作的总负责人,全面统筹本院活动的组织、动员与实施工作,确保指令清晰、沟通顺畅、责任到人。

(二)确保专业培训,参训方可上岗。所有团体带领者(辅导员及学生)均须参加专项培训后上岗,未经培训一律不得带队。各学院需提前协调好心理辅导员、新生辅导员、学生骨干(如心理委员、班级助理等)的时间,确保团体带领者全程参训,保障活动专业性、伦理安全性和实施效果。

(三)规范组织实施,保障活动质量。各学院需按照附件内容提前做好各项活动的准备工作。活动过程中,带领者需严格按照心理中心提供的标准化流程和大纲执行,不得擅自更改主题或进行超出自身专业能力的活动。学院负责人需进行过程监督,确保活动规范开展。

(四)及时反馈评估,固化辅导成效。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负责人需组织带领者完成效果评估问卷的收集与提交,并协助心理中心进行必要的访谈调研。

具体活动方案见办公平台附件。

联系方式:焦云祺、朱金风  89636958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