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山东省特殊群体学生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在籍在校的山东省特殊群体学生
二、资助项目和标准
我校山东省特殊群体学生(仅此两类: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每年学费不超过8000元的,据实免除;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标准予以免除。
三、申请学生应具备的条件
(一)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范围;
(二)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并纳入高等教育阶段学籍信息系统管理;
(三)新生具有招生管理部门正式录取信息。
四、资助程序
(一)提前告知
各二级学院通过主题班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特殊群体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所有学生告知“特殊群体学生”资助政策内容。
(二)系统比对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通过山东省特殊群体学生管理系统比对出符合条件的我校山东省特殊群体学生,由学院通知到学生本人。
(三)信息核实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将向各二级学院单独下发《山东管理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山东省特殊群体学生汇总表》。请各学院严格遵守信息保密规定,严禁对外提供或公开相关学生信息,一对一单独组织学生补充表格信息,务必将每一项信息核对正确、将必填项填写完整。
(四)学费免除
二级学院将核实完善后的山东省特殊群体学生信息上报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审核无误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财务处,进行山东省特殊群体学生(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学费免除,已缴纳学费的,予以退还。
五、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11月27日前报送附件1(填写完整后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glxyxgb@sdmu.edu.cn.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明德楼163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