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心理健康知识技能培训暨心理委员专项培训的通知

2026-09-08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夯实“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预警工作体系,提升学生骨干和学生心理队伍对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应对能力,强化心理育人实效,现决定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技能培训暨心理委员专项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26级各班级班委临时负责人(含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委员(或宿舍长);

2.老生班委和心理委员中尚未参训或未考核通过者;

3.全体学生心理队伍(心理中心助理、朋辈心理互助队、心协干事、各学院社团心理成员);

4.其他对心理健康或心理助人感兴趣的同学。

二、培训日期

9月10日——11月10日。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线上系列培训,含心理助人14个专题视频,培训免费。培训合格者可自行自愿购买电子或纸质证书。

专题一: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与角色定位

专题八:恋爱问题的应对

专题二:影响大学生心理诱发因素

专题九:如何面对宿舍关系

专题三:心理健康的标准

专题十: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问题

专题四:常见心理问题的症状及识别

专题十一:情绪管理

专题五:大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和干预

专题十二:压力管理

专题六:心理委员的会谈技巧

专题十三:网络专题

专题七:学习问题的应对

专题十四:家庭关系的应对

四、学习方式

请尽快加入QQ群,后续培训安排均通过群内统一发布。

五、培训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二级学院应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动员,指导并督促班级临时负责人、心理委员、宿舍长等相关人员按时保质完成培训任务。

(二)认真学习,注重实践。参训人员应端正态度、主动学习,积极参与培训各环节,并将所学知识运用于日常学习生活中,密切关注班级和宿舍同学的心理动态,做到早识别、早关心、早反馈,切实发挥心理助人作用。

(三)以训促建,持续深化。各学院要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不断加强班委及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水平和实际成效。

联系方式:焦老师 朱老师  89636958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