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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
2020-06-24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打造我校学生工作品牌和特色,根据《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鲁管院党发〔2020〕17号)要求,现开展第一批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工作室建设将作为辅导员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领军人物和业务骨干的重要抓手,要根据《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积极动员组织优秀辅导员及团队进行申报。
二、积极培育,加强建设
工作室分为建设项目和培育项目两类,先培育后建设。此次申报项目为培育项目,立项总数量为6-9个;建设项目将在培训项目中遴选,数量为2-3个,遴选时间在10月中上旬;省级名师工作室推选将在学校建设项目中遴选,遴选时间在10月中下旬。
校级立项后,学校将按照《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给予培育和建设经费。
三、明确条件,规范程序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主持人必须为本校在岗在编的专职辅导员,且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成员必须为本校在岗在编的辅导员,原则上应为专职辅导员,每位成员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成员可跨院组合。一个团队中,专职辅导员占比不低于60%。
(二)申报立项程序
1.个人申请:辅导员个人根据申报条件结合个人优势提出申请,填写《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
2.专家评审: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初评,确定入围答辩人选;
3.现场答辩:召开现场答辩评审会,确定首批培育项目和建设项目;
4.公示挂牌:对工作室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 后,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发文公布并为工作室挂牌,培育项目命名为“辅导员姓名+工作室”,建设项目命名为“辅导员姓名+名师工作室”。
四、立足实际,突出特色
辅导员立足岗位职责,紧密围绕学生教育管理,总结梳理前期工作,突出重点、凝练特色、培育品牌,认真填写《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明确工作室建设目标、实施计划、主要举措和预期成果。
五、明确要求,按时报送
请有意向申请的辅导员于7月3日前将《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签字盖章,有关支撑材料1份报至学生工作部(处)167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学校将按照《山东管理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给予培育和建设经费。
联系人:徐斐斐 王雪 联系电话:89636958
学生工作部(处)邮箱:sdglxyxgb@sdm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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