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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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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开展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2018-12-30   文章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1号)和《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1〕1号)要求,现将我校举办第六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

二、组织单位

主办:学生工作部(处)

承办:劳动关系学院

三、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各学院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学院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教育教学体系,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2.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紧密结合。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大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3.深入开展大学生宪法法治教育。各学院要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采用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二)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

1.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http://qspfw.moe.gov.cn)已在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发布“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其中主题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功能在普法网和“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也同步上线。高等教育阶段宪法知识主题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为必做任务,要求各学院学生参与率不低于50%。请学院在11月1日前组织所有在校本科生(含2021级新生)完成线上学习活动。(学生工作部已组织各学院管理员将班级、学生等信息导入普法网)

2.请各学院将行动计划与学生日常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统筹安排,完成“学宪法 讲宪法”线上学习活动。“学宪法 讲宪法”线上学习活动采用“学习-练习-测评”的学习模式,按主题划分内容,单个主题包含学习和练习,所有主题完成后需要通过综合测评,每个学生完成全部任务大概需要40分钟。

(三)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

1.组织开展大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在前期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学校将于9月中下旬开展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初赛,竞赛内容为党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0日16:00前推选优秀学生2-3人参加全校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初赛,并将“附件1宪法法治知识竞赛报名表”电子版报送劳动关系学院学工办,学校将根据初赛成绩推荐参加全省高校组决赛人选。

2.组织开展大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学校将于9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初赛。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0日16:00前推选优秀学生1-2人参加全校“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初赛,并将“附件2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报名表”电子版报送劳动关系学院学工办,学校将根据初赛成绩推荐参加全省高校组决赛人选。

除选拔推荐外,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学生可自行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线上比赛,从中评选出高校组优秀选手三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

(四)举办宪法大讲堂讲座

邀请知名法学专家来校举办宪法大讲堂讲座,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的生动实践,为在校大学生讲解宪法的内容、地位和作用等,增加大学生对宪法的理解,让全校师生增强法治观念,对宪法、法治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促进师生法治素养的提升。活动初步计划于11月份开展,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1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领导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请各学院提前准备,组织学生同步参与“宪法晨读”活动,并将参与活动的新闻稿及时报送学工处。

(六)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学习心得展示评选活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各学院组织学生通过报刊、书籍、网络、主题展览等途径,或者实地参观烈士纪念馆、历史博物馆、成果展等,深入了解党史故事,结合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谈谈学习心得或思考体会,以图文、视频等形式记录下来;或了解社会的一个热点难点法律问题,思考应当如何预防、妥善应对和处理,结合身边的案件或事件,以图文、视频等形式记录思考心得;或开展以歌曲、图画、折纸、舞蹈等不同形式的展示活动,进一步感受宪法文化、领会宪法精神。

请各学院于12月中旬推选3-5件作品参加全校“学宪法 讲宪法”学习心得展示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将继续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后期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习我国宪法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学宪法讲宪法的各项活动,将各项具体活动落到实处,不断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学院要紧密结合学生特点和活动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按照要求组织完成好各项任务,按规定时间推荐比赛项目人选,并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做好宣传教育。

学生工作部(处):

徐斐斐 辛伟正 联系电话:89636958

劳动关系学院:

陈俊洁、高 强 联系电话:88617708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