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校学风建设,树立优秀典型,引领更多班级、学生成长成才,充分发挥学生班级和宿舍在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引导学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决定开展第三届校园“十佳百优”评选工作,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3日
二、评选项目和条件
(一)校园十佳个人(集体)
校园十佳是鼓励我校学生(集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典型奖项,评选对象为全体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及其集体(不含2024级学生及其集体),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候选人(集体)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包括通报批评)。
2.候选个人、候选宿舍成员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优秀,无挂科记录,候选班级原则上本班成员无挂科记录。
具体奖项及其他评选条件如下:
1.十佳学风班
(1)评选对象须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称号。
(2)学风严谨端正。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课堂规范有序,学习氛围浓厚,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和科技学术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
(3)班集体凝聚力强。班委会组织健全,各项工作特别是学风建设工作扎实有力;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勇于担当;班级成员互帮互助,团结奋进。
(4)班级文化特色鲜明。班级同学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班级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特色鲜明、成绩突出。
(5)班级成员在学习成绩、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有突出事迹。
2.十佳诚信班
(1)班委政治坚定,组织制度健全。班委会须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班干部需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且满意度达标,班费管理透明规范。
(2)学风严谨,学术诚信无作弊。班级奖学金获得率居年级前列,外语等级考试通过率高,且无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
(3)班风积极向上,无违纪行为。班级成员需遵守校纪校规,无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并积极参与集体活动。
(4)诚信实践突出,活动成果显著。每学年班级开展至少2次诚信主题活动,形成可推广成果。
(5)集体荣誉丰富,宿舍卫生达标。班级需获校级以上集体荣誉,班级宿舍在学校公寓卫生通报中未被通报为C类和D类宿舍。
3.十佳班长
(1)十佳班长需从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的现任班长中产生。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突出。
4.十佳学风宿舍
(1)宿舍在学校公寓卫生通报中未被通报为C类和D类宿舍。
(2)宿舍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氛围浓厚,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和科技学术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
(3)宿舍成员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能够做到互帮互助,互谅互让,和谐相处,共同进步;有较强荣誉感,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宿舍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特色鲜明、成绩突出,积极参加省级、校级公寓文化节等活动。
(5)宿舍成员在学习成绩、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有突出事迹。
5.十佳舍长
(1)舍长在所在宿舍无失职失责情况发生。
(2)认真履行舍长职责,以身作则,宿舍同学团结和睦,在宿舍内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所在宿舍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和其他活动,其寝室成员积极参加。
(二)百优大学生
百优大学生奖项是面向道德品质、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社会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设置的专项奖项,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在籍学生(含2024级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包括通报批评)。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优秀,无挂科记录,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具体奖项及其他评选条件
(1)明德之星: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
(2)爱心之星:
无私奉献、知恩图报,具有家国情怀、助人为乐、善施善行优秀品质,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并获得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方面校级及以上荣誉。
(3)励志之星:
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管院红,筑梦前行”资助育人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中“星耀红,用榜样书写自强励志精神”评选标准和要求进行评选,不再重复评选。
(4)才艺之星:
热爱生活、积极向上、多才多艺,独具特长,积极参加社团、文化节等相关活动,并获得文化艺术类相关方面校级及以上荣誉。
(5)运动之星:
热爱运动、朝气蓬勃、顽强拼搏、团结奋进,具有体育精神,并获得体育相关方面校级及以上荣誉。
(6)学习之星: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学金。
(7)创新之星:
具有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并获得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实践相关方面校级及以上荣誉。
(8)劳动之星:
具有劳动情怀、追求卓越、精益求精,传承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践行劳动精神。
(9)诚信之星: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无学术不端、考试作弊、伪造材料等失信行为。积极参与诚信主题教育,传播诚信理念,如:学术诚信(无作弊、抄袭),经济诚信(按时还贷、勤工俭学无虚报),生活诚信(履约守信、拾金不昧)事迹真实感人,具有示范效应,可附证明材料(如诚信记录、感谢信等)。
校园十佳候选人与百优大学生候选人不可重复推荐。每个百优大学生候选人最多只能申报一个百优大学生奖项。已经获评过十佳百优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集体)不再参评。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推荐十佳候选人(集体)各1—2个、百优大学生每个具体奖项可推荐1—2人。经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二)学校评选。学生工作部根据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线上投票、专家评审环节进行评选。
(三)表彰激励。学校将对十佳百优个人(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并将评选结果作为省级优秀的推选依据。
五、评选要求
(一)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更多的学生在评选过程中受到教育。评选结果须经本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两天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二)材料规范,按时报送。请于5月13日(周二)前将登记表、汇总表、网络投票宣传材料、成绩单、校级以上荣誉证书(一份)以奖项+学生姓名进行命名,并按照奖项分类后汇总,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glxyxgb@sdmu.edu.cn,纸质版按照奖项分类(只报送登记表、成绩单)报送至165办公室。
联系人:王 雪 联系方式:89636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