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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管理学院第三届“十佳百优”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12-30   文章来源:   作者:

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校学风建设,树立优秀典型,引领更多班级、学生成长成才,充分发挥学生班级和宿舍在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引导学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决定开展第三届校园“十佳百优”评选工作,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3日
  、评选项目和条件

(一)校园十佳个人(集体)

校园十佳是鼓励我校学生(集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典型奖项,评选对象为全体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及其集体(不含2024生及其集体)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候选人(集体)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包括通报批评)

2.候选个人、候选宿舍成员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优秀,无挂科记录,候选班级原则上本班成员无挂科记录

具体奖项及其他评选条件如下:
  1.十佳学风班

1)评选对象须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称号

2)学风严谨端正。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课堂规范有序,学习氛围浓厚,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和科技学术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

3)班集体凝聚力强。班委会组织健全,各项工作特别是学风建设工作扎实有力;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勇于担当;班级成员互帮互助,团结奋进

4)班级文化特色鲜明。班级同学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班级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特色鲜明、成绩突出

5)班级成员在学习成绩、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有突出事迹。

2.十佳诚信班

1)班委政治坚定,组织制度健全班委会须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班干部需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且满意度达标,班费管理透明规范。

2)学风严谨,学术诚信无作弊。班级奖学金获得率居年级前列,外语等级考试通过率高,且无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

3)班风积极向上,无违纪行为班级成员需遵守校纪校规,无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并积极参与集体活动。

4)诚信实践突出,活动成果显著每学年班级开展至少2次诚信主题活动,形成可推广成果。

5)集体荣誉丰富,宿舍卫生达标班级需获校级以上集体荣誉,班级宿舍在学校公寓卫生通报中未被通报为C类和D类宿舍。

3.十佳班长

1)十佳班长需从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的现任班长中产生。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突出。

4.十佳学风宿舍

1)宿舍在学校公寓卫生通报中未被通报为C类和D类宿舍。  

2)宿舍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氛围浓厚,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和科技学术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
  3)宿舍成员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能够做到互帮互助,互谅互让,和谐相处,共同进步;有较强荣誉感,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宿舍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特色鲜明、成绩突出积极参加省级、校级公寓文化节等活动

5)宿舍成员在学习成绩、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有突出事迹。

5.十佳舍长

1)舍长在所在宿舍无失职失责情况发生。

2)认真履行舍长职责,以身作则,宿舍同学团结和睦,在宿舍内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所在宿舍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和其他活动,其寝室成员积极参加。

百优大学生

百优大学生奖项是面向道德品质、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社会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设置的专项奖项,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在校在籍学生(含2024级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包括通报批评)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优秀,无挂科记录,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具体奖项及其他评选条件

1)明德之星: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

2)爱心之星:

无私奉献、知恩图报,具有家国情怀、助人为乐、善施善行优秀品质,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并获得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方面校级及以上荣誉。

3)励志之星:

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管院红筑梦前行资助育人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中“星耀红,用榜样书写自强励志精神”评选标准和要求进行评选,不再重复评选。                 

4)才艺之星:

热爱生活、积极向上、多才多艺,独具特长,积极参加社团、文化节等相关活动,并获得文化艺术类相关方面校级及以上荣誉。

5)运动之星:

热爱运动、朝气蓬勃、顽强拼搏、团结奋进,具有体育精神,并获得体育相关方面校级及以上荣誉。

6)学习之星: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学金。

7)创新之星:

具有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并获得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实践相关方面校级及以上荣誉。

8)劳动之星:

具有劳动情怀、追求卓越、精益求精,传承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践行劳动精神。

9)诚信之星: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无学术不端、考试作弊、伪造材料等失信行为。积极参与诚信主题教育,传播诚信理念,如:学术诚信(无作弊、抄袭),经济诚信(按时还贷、勤工俭学无虚报),生活诚信(履约守信、拾金不昧)事迹真实感人,具有示范效应,可附证明材料(如诚信记录、感谢信等)。

校园十佳候选人与百优大学生候选人不可重复推荐。每个百优大学生候选人最多只能申报一个百优大学生奖项。已经获评过十佳百优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集体)不再参评。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推荐十佳候选人(集体)各1—2个、百优大学生每个具体奖项可推荐1—2经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二)学校评选学生工作部根据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线上投票、专家评审环节进行评选。

表彰激励。学校将对十佳百优个人(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并将评选结果作为省级优秀的推选依据。
  、评选要求
  (一)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更多的学生在评选过程中受到教育。评选结果须经本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两天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二)材料规范,按时报送。请于513日(周)前将登记表、汇总表、网络投票宣传材料、成绩单、校级以上荣誉证书(一份)以奖项+学生姓名进行命名,并按照奖项分类后汇总,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glxyxgb@sdmu.edu.cn,纸质版按照奖项分类(只报送登记表、成绩单)报送至165办公室。  
  

 

联系人:王         联系方式:89636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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