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树立正确成长观、择业观,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学生评优办法》(鲁管院发〔2016〕71号)等规定,现就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2026届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0%。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在各方面均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曾获得两次以上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四)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表现优秀;
(五)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无不良嗜好;
(六)根据学校规定,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其体质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本次评选中成绩认定以学校发布的《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附件1《2026届毕业生基本信息及成绩评定结果》中载明的“毕业成绩”为准。
三、评选方式
通过“山东管理学院学工系统”优秀毕业生模块进行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班级民主评议。由辅导员召集班级会议,在班级民主评议基础上,提出初步人选。
(二)学院审核推荐。二级学院要对候选人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获奖凭证、日常行为记录及其它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三)学院公示。候选人名单经学院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提交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院公示完成后,于5月27日前在学工系统提交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纸质版材料(成绩单复印件、本科生两份校级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专科生一份校级荣誉证书复印件)报送至明德楼165办公室。
(五)学校审核公示。学生工作部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公示无误后,发布表彰决定及荣誉证书。
学生管理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择优推荐。各学院要严格依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二)认真组织,接受监督。各学院要对拟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不符合相关条件等违规行为,取消学生评选名额,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学院评审结束后,评审过程以及公示等材料留存备案。
(三)树立榜样,积极宣传。各学院在推荐评审的同时,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树立优秀先进学生榜样,树立学生典型,引导教育学生向先进学习,真正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正向激励作用。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89636958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6年5月12日
附件1:山东管理学院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
附件2: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学生管理系统评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