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1-09-17

 

 

各二级学院:

为提升广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增强挫折应对能力,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引导学生正确面对生活中的问题,不断提升心理健康素质,做好心理危机预警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学校层面: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面向全校学生开展以下教育活动:

1.专题讲座:针对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助人自助”意识;(9--11月底)

2.团辅活动:开展系列专题团体辅导活动;(9--11月底)

3.家校共育:在学生工作部微信公众号持续推进“家长微课堂”专栏建设,面向家长群体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传递优质教育理念,积极开展家校共育活动。(9--12月底)

4.继续实施新生心理健康教育“五个一工程”:包括心理普查、给新生的一封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团体心理辅导、建立一份心理档案五项内容,关注新生适应问题;(9--12月底)

5.心理委员培训:分批分期对班级和宿舍心理委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流程、心理健康知识心理委员岗位职责与工作内容等。(9--12月底)

6.落实专职心理健康教师联系学院制度

根据鲁管院学函2021[4]号文的规定,自本学期始实行专职心理健康教师联系学院制度,根据制度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专职心理教师

联系学院

朱敏

会计学院

周秀琴

艺术学院

人文学院

劳动关系学院

工商学院

胡秋蕾

经贸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智能工程学院

国际交流学院

人员及学院安排:

 

 

 

 

 

 

 

 

 

工作内容:

专职心理教师为所联系学院心理辅导站的驻站咨询师,每周半天在所联系学院心理辅导站开展咨询对所联系学院上报的心理危机月报表中的学生进行约谈,随访指导学院辅导员开展预警学生的谈话开展心理委员培训工作指导学院心理健康活动开展。

(二)学院层面:由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下内容面向本学院学生开展工作:

1.做好辅导员谈心谈话工作。辅导员定期对班级学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细致掌握学生心理状况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处置,做好相关记录按时填写《心理关注对象汇总表》按照要求落实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报制度;新生普测和面谈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9--12月底)

2.针对新生围绕“适应主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和普及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标语、宣传栏等媒介,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学生积极适应大学生活(9--11月底)。

3.根据学院特色和学生需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课程讲座:邀请心理学专家进行相关的讲座。

2沙龙座谈: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进行心理话题的专题讨论、思考和分享。

3团体辅导:各种形式的主题团体辅导活动。

4拓展训练:专项素质拓展训练和活动。

5知识竞赛:组织知识问答竞赛类趣味心理普及活动。

6影视欣赏:组织观看心理学相关影片并进行影评研讨活动。

7艺术体验:用绘画、微电影、心理剧等新形式、新载体表达情绪,抒发感受。

8宣传动:通过文字、图画、视频等各种形式,借由学院官方微信和海报喷绘等线下方式,对心理健康知识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

活动开展时间为20219月至202112月20日,每个学院至少选择一项活动。12月20日前形成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情况(300字左右)总结,以文本形式加盖公章,由学院心理辅导员报送至167办公室。

4.配合驻站咨询师做好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密切配合,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学校层面的工作安排。 

(二)有序组织确保活动实效。各学院在自组织开展活动时,要注重实效,突出活动的教育意义,活动主题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相连,引发学生深度思考,引导学生积极行为,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效;

(三)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符合本院实际的方法、措施,及时总结各类活动中的成熟经验做法并持续推广,形成有效的心理工作长效机制。

各学院可视本学院情况自行组织安排相关活动,如有需求请联系心理中心提供相应辅助。

 

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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