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校内学生勤工助学招聘、续聘工作的通知

2018-02-28

关于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校内学生勤工助学招聘、续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 2018-02-28    点击数: 327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16〕10号),本学期校内勤工助学招聘、续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工作安排

(一)用工部门

1、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本学期需新增加勤工助学岗的用工部门需向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报申请。

2、申报原则:用工部门应根据学校的管理体制和本单位的工作量,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申请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3、申报程序:

(1)用工部门提出设岗、招聘申请

须书面向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新增加助学岗的申请,填写《山东管理学院用工单位勤工助学用工申报表》(附件1),说明设岗数量、岗位要求及专门的指导人员。

(2)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勤工助学岗位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并公布招聘岗位及数量等信息。

(二)勤工助学学生

1、勤工助学申请:由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勤工助学书面申请,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说明个人经济、学习和生活等情况;

2、二级学院审核推荐: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按照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初步筛选,根据名额将推荐学生名单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汇总表》(附件3),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后,将名单提供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招聘、面试,确定拟录用学生名单,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录用学生名单一览表》(附件4),并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最终确定录用学生名单。公示学生名单,安排上岗。

二、续聘工作安排

1、用工部门如仍继续使用上学期所聘人员,需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续聘申请,并报送备案材料;

2、续聘申请经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后,学生方可继续上岗。

三、时间安排:

1、用工部门申报岗位截止时间:2018年3月7日(中午12:00之前)。

2、学生勤工助学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12日(中午12:00之前)。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任何单位不能占用学生上课和考试等教学时间安排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

2、用工部门进行岗位招聘所聘学生必须是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申请备案的勤工助学学生。

3、所有上报材料(附件1、2、3、4)纸质稿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办公楼16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glxyxszz@163.com,联系人:刘珊红,联系电话:88617754。

附件:

1、《山东管理学院用工单位勤工助学用工申报表》

2、《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3、《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汇总表》(excel格式)

4、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录用学生名单一览表(excel格式)

注:附件下载地址:http://zzzx.sdmu.edu.cn/山东管理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文件名《勤工助学各类表格》。

学生工作处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