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16〕10号),本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用工部门提出用工申请
1.设岗原则:按需设岗,一人一岗,任务明确;
2.设岗申请程序:申请设置助学岗的用工部门须书面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请,说明设岗数量、岗位要求及专门的指导人员,填写《2018年秋季学期学生勤工助学用工申报表》(附件1),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处。
(二)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助学岗位
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助学岗位:学生工作处根据各部门所报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审核批准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并公布招聘岗位及数量等信息。
(三)学生申请岗位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招聘岗位向所在学院提出勤工助学书面申请,说明个人经济、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备案,一份学生留存招聘是使用);
(四)二级学院审核推荐
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按照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学生勤工助学资格,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汇总表》(附件3)。将《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和《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起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五)召开现场招聘会
学生工作处组织举办校内现场招聘会,用工部门现场招聘、面试具备勤工助学资格的学生。
(六)录用及公示
用工部门确定拟录用学生名单,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用工部门录用学生名单》(附件4)并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最终确定录用学生名单。公示学生名单,安排上岗。
二、时间安排
(一)用工申请上报截止时间:2018年9月6日前。
(二)学生申请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前。
(三)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学生截止时间:2018年9月13日前。
(四)用工部门上报录用学生名单时间:2018年9月17日前。
三、注意事项
(一)续聘:如仍继续使用上学期所聘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向学生工作处报送备案,填写续聘学生汇总表;
(二)新聘:如需新聘人员,所聘学生必须是由学院报送学生工作处,符合参加勤工助学条件的学生。
(三)报送:所有上报材料(附件1、2、3、4)纸质稿交至科研办公楼学生工作处16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z88617795@163.com,联系人:刘珊红,联系电话:88617754。
注:附件下载地址:http://zzzx.sdmu.edu.cn/山东管理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文件名《2018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各类表格》。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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