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的通知》(鲁教财字〔2019〕1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资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做好我校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我校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西国
副组长:学生工作部(处)部长 王 艺
成 员: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按姓氏笔画排序)
尹丛丛 主子元 苏 康 李 明 李丽娜 李桂波 吴艳芳 张 琪 郭胜召
学生工作部(处)副部长 朱 敏
财务处副处长 宋德业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资助绩效评价工作事务。
二、高度重视,以评促建,做好学生资助管理自查自评工作
(一)评价依据
《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绩效考评办法》(鲁教财字〔2012〕45号)、《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绩效评价评分表》、本专科国家及省各项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详见鲁财教〔2007〕33号、35号、36号、37号、财教〔2012〕342号、教财〔2014〕1号、鲁财教〔2013〕66号、鲁财教〔2014〕17号、鲁财教〔2014〕43号详见鲁财教)。
(二)自评方式
本次自查采取二级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处等单位部门自查自评和学校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学院自查(2月27日-3月8日)
自查自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组织设置是否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是否完善;执行落实是否规范。
重点检查各类奖助学金宣传是否到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否准确、公平、公正,认定程序是否合规;各类奖助学金评审是否有暗箱操作、获奖受助轮流坐庄等违规违纪行;是否有有截留、挤占、挪用、盘剥克扣及平分资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各项工作记录是否做到完整、规范。
2.学校考评(3月11日-3月12日)
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院进行考评,结合各学院自查自评情况采用查看有关材料和学生座谈等形式。
3.形成自评报告
各二级学院要对照以上内容查缺补漏,圆满完成自查任务的同时,充分展示资助特色和优势,形成自评报告。
三、评价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纸质与电子文档。
(二)材料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3月8日(周五)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将电子材料报送至sdglxyxgb@sdmu.edu.cn
三、工作要求
(一)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资助绩效评价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财务处要做好沟通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管理。
(二)二级学院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开展自评工作要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在总结工作经验与成绩的同时,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三)学校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0531-88617754和投诉信箱:sdglxyxgb@sdmu.edu.cn,并保持渠道畅通。各学院要通过班会形式让每一名学生知晓投诉方式,引导学生有问题及时向学校反映。对于学生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不遮掩,不打击,认真核实,积极反馈,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杜绝负面舆情的发生。
联系人:刘珊红,联系电话:88617754.
附件:1.二级学院提供材料明细
2.相关文件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2月27日
|